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发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2]19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17
实施时间: 2002-8-1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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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
  为保证我局制定的发票改革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自2002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保证发票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监控税源的预期目的,现就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实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项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是我局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为便于协调、统筹领导此项工作的开展,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票证中心、计会处、检查处、法制处、征管处组成发票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落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票改革领导小组由王纪平局长任组长,杨晓超、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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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