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长沙大道发展有限公司征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3]10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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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湖南长沙大道发展有限公司征税问题的请示》(长地税[2003]65号)悉。根据营业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56号文件关于工程承包公司征税的有关规定,湖南长沙大道发展有限公司在长沙大道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其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而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湖南长沙大道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不征土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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