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3]6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4
实施时间: 2003-9-4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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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地方税纳税人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地税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时,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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