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03]4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
实施时间: 2003-9-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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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出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03年6月30日前己征收的不退库。
  二、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在湘企业,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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