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不服地方税务、药品监督等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3]2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7
实施时间: 2003-5-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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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不服地方税务、药品监督等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问题的请示>的答复意见》(湘人法工函字[2003]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与当地政府法制部门联系,搞好工作衔接。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
  对《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不服地方税务、药品监督等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问题的请示》的答复意见
  (湘人法工函宇(2003)10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今年2月12日,我委收到沈国凡副秘书长200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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