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税费有关问题的
发文文号: 湘价消[2002]32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2-12-30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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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湖南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规定,为了规范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税费标准,经研究,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规范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税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税费项目和标准。将与生猪定点屠宰有关的所有税费,规范成五个项目。即: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工商管理费、检疫费和屠宰厂(场)加工服务费。定点屠宰中除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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