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并普通发票票种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4]19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4
实施时间: 2004-9-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6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为适应税收征管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充分发挥发票控管税源的作用,维护经济税收秩序,省局决定,利用全国统一部署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工作的有利时机,对1996年以来制发的四川国税普通发票票种进行简并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简并修订普通发票票种
  按照规范适用、科学简便、符合实际的原则,对全省国税系统原有的24种普通发票票种进行简并修订,取消13种适用范围窄,用量较少,不利于印制与管理的发票票种;保留11种发票票种。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和各地集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增设5种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