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4]21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28
实施时间: 2004-10-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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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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