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4]40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10
实施时间: 2004-9-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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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为规范延期缴纳税款管理,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地方税收征管特点,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各局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办法》,及时做好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宣传、辅导工作。
  二、各局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贯彻落实本《办法》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办法》的贯彻实施。
  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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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第十七条中的“税收缴款书”、第二十六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