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1]37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24
实施时间: 2001-7-24
失效时间: 2004-9-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8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配合新《征管法》的实施,市局就延期缴纳税款的有关问题已在京地税征[2001]295号文件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现结合各区县局、分局的实际情况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现状,明确以下几点,请依照执行。
  一、对于已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