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2年度通过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发文文号: 湘经贸资源[2002]53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9-17
实施时间: 2002-9-17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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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经贸委(经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属大中型企业:
  根据《湖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对2002年度第二批申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27家企业生产的39项产品进行了审核,认定湖南淑浦江兴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企业生产的31项产品符合享受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现予公布,并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认定证书(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一)。经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得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应提高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申报手续,持认定证书和有关材料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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