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会计账务处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2]5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31
实施时间: 2002-7-3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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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地税局人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02]127号)下发后,一些地区询问手续费返库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现明确如下:
  对于已从国库的属2002年代扣、代收和代征的税款手续费,按要求统一开税收缴款书以原预算科目补缴入库,其账务处理:借记“入库”类科目,贷记“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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