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5]15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8
实施时间: 2005-8-8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94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纳税评估工作机制。纳税评估是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有效措施。去年10月份以来,各地根据省局下发的《四川省国税系统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积......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