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5]14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8
实施时间: 2005-8-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8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