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市房产税征税范围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01]6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1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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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朝阳、海淀、丰台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市房产税征税范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1003号)文件规定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将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由办事处辖区调整为三个区的行政区域内。为此,请你们认真做好征税范围调整的有关准备及实施工作。
  一、认真搞好房产税征税范围调整的宣传工作,争取得到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纳税人的理解和执行。
  二、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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