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自印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1]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31
实施时间: 2000-12-31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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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健全完善企业自印发票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发票管理在税收征管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现将我局就加强企业自印发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企业自印发票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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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企业自印发票申请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