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农业税收票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农[200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29
实施时间: 2001-1-1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1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业税收票证管理,维护国家税款和票证安全,保证农业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税发[2000]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国税发[2000]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印制农业税收票证式样的通知》,结合我市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