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免税险种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京地税营[2000]54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18
实施时间: 2000-12-1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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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税局稽查一分局:
  近接你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免税险种问题的请示》(京地税稽业[2000]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的免税范围,应严格遵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执行。
  2、对于有变化的险种,应按京财税[2000]1455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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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二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