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信誉等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2]4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2
实施时间: 2002-7-2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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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信誉等级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地税机关要提高对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工作的认识,将这项工作作为提高税务机关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特别是优化我省经济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为加强全省地税系统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省局决定成立纳税信誉等级评审委员会,由李长庚任组长,孙建章、钟世明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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