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人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预[2002]12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发文时间: 2002-5-15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7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省内各支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的管理,充分调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以及代征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代征人”)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