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2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2]3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5
实施时间: 2002-6-5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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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2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财统[2002]2号)转发给你们。省局结合全省地税系统的具体情况,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对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要明确职责,加强督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这项工作。
  二、考虑地税系统清产核资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工作步骤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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