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工字[1993]19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3-5-17
实施时间: 1993-5-17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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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现就国有企业执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现有各项资金的处理
  企业固定基金(扣除待转已完专项工程支出)、流动基金、专用基金中的更新改造资金以及国家专项拨款中的挖潜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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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