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财产行为税征管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3]10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1
实施时间: 2003-5-2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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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局领导对财产行为税征管工作提出的把“大税种做实、小税种做大”,坚持依法治税,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健全代征代缴、代扣代缴税收征管体系,完善零散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财产行为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总体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财产行为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地方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现就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财产行为税是地方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行为税税收收入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做好财产行为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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