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6]2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26
实施时间: 2006-2-26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3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10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税、地税部门应继续加强协作配合,确保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按期采集并传递,确保比对异常货物运输业发票审核检查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总局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到
  二、地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