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6]23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8
实施时间: 2006-8-1
法规类型: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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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德阳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四川什邡卷烟厂“国宝[盖红运)”等4个新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国税函[2006]7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什邡卷烟厂和成都卷烟厂生产的“国宝[软红运)”等9个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国税函[2006]759号),对你市什邡卷烟厂生产的9个牌号的卷烟,自2006年8月1日起按以下核定的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征收消费税。
  企业名称 卷烟规格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
  元/条[200支)
  什邡卷烟厂 国宝[盖红运) 24.5[64+20)硬盒翻盖 99.71
  什邡卷烟厂 国宝[盖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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