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泸州市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3]23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3
实施时间: 2003-1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3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泸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二00三年饲料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的请示》[泸国税发[2003]138号]收悉。经审查,四川省农科院水稻高粱研究所饲料添加剂厂等7户饲料生产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