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度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购[2010]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3-2
实施时间: 2010-3-2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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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湖南省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要求,现就2010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及标准
  1、省直单位(含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的单位)在批量标准以下的所需商品,应在协议供货范围内进行采购。
  2、协议供货标准:
  办公设备(耗材)及空调:单项50万元以内。
  汽车:同品牌、同型号4台以下(含4台)且金额在100万元以内。
  3、实行协议供货的采购品目:(1)便携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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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单位2010年度协议供货中标厂商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