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6]34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9
实施时间: 2006-12-1
法规类型: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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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成都卷烟厂等2户企业3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国税函[2006]1188号),对你市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五牛”(软盒红)、“天下秀”(拂兰)、“天下秀”(金)新牌号新规卷烟,自2006年12月1日起,按以下核定的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征收消费税。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
  元/条(200支)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五牛(软盒红)
  24.35*(64+20) 全包装
  13.1
  四川烟草工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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