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1]21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5
实施时间: 2001-6-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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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文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一、四川省电信公司、四川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所属的地市级分公司按季就地预交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30%;省公司年度终了后办理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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