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3]8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4
实施时间: 2003-4-4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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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最近,我省遂宁市发现一起外来人员利用虚假身份证、租用办公室、租用仓库以及赊用货物等手段新办商贸企业,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后逃匿。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和新办商贸企业的审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商贸企业的管理工作
  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管理,是增值税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金税工程实施以来,为加强商贸企业的管理,总局、省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各地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同时要针对商贸企业经营灵活、变换频繁的特点,做好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企业报送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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