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0]30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20
实施时间: 2000-9-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5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成都市、泸州市、内江市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77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规定,认真审查所在地国泰君安分支机构,凡属于非独立核算的,可并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属于独立核算的,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