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四川省水利工程供水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发[2002]10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7
实施时间: 2002-6-7
失效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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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水利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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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使用水利工程供水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8]87号
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4-10
实施时间: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