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旧饰金回收业务增值税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2]12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26
实施时间: 2002-4-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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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根据目前部分市、州国税局反映的旧饰金回收业务中存在的税收问题,现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及旧饰金回收业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明确如下:
  经核准的定点金店(以下简称定点金店]开展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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