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换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民福[2000]2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00-6-9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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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州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换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通知》(民发[2000]7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在我省境内1999年12月底以前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且年检合格的所有社会福利企业,以及从2000年1月1日起,经审核批准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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