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四川省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0]12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30
实施时间: 2000-3-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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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对1999年我省范围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压免增值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2000年饲料免税审批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的通知》(川国税函[2000]2号)。目前,根据部分市、地、州反映和我们调查的情况,现对2000年饲料免税审批工作作如下补充:
  一、对于饲料酵母是否免征增值税问题,经研究,鉴于饲料酵母是指粮油副产物(麦麸、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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