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都分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汇管[2000]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18
实施时间: 2000-2-18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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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各市、地、州支局,四川各市、地、州国税局、地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成都各县(市)支局,四川各外汇指定银行: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通知要求所需提供的税务凭证(格式二、格式四、格式五、格式六),各地国税机关根据需要印制或由主管的国税机关在办理时直接用微机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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