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2]10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27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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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已经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地税局。
  附件:安徽省地方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
  安徽省地方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和提高地方税务稽查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加强对地方税务稽查执法的监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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