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敦促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地税告[2010]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10
实施时间: 2010-3-1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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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3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有关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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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地址.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