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4]26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4
实施时间: 2004-12-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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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4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请于2005年1月11日(即:2004年12月申报期和2005年1月申报期)前通过总局公布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即逾期抵扣版)对当期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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