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7]28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11
实施时间: 2007-10-1
法规类型: 消费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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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时代阳光)”等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国税函[2007]967号),对你市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娇子(时代阳光)”、“国宝(盖红运)”新牌号新规格卷烟,自2007年10月1日起,按以下核定的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征收消费税。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
  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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