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民发[2004]11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4-9-6
实施时间: 2004-9-6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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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和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促进民营福利企业发展的意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办社会福利企业要以吸纳残疾人就业为主,鼓励在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含量、技术难度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产业、行业创办社会福利企业。对科技含量高、技术难度大、残疾人通过培训难以达到要求的产业、行业,不宜创办社会福利企业。
  二、坚持就近就地解决当地残疾人就业困难的原则,缓解当地就业压力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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