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及使用废旧物资普通发票抵扣税款的生产企业专项纳税评估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4]40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1
实施时间: 2004-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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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的要求,市局于6月初布置了全市的清理检查工作。市局最近在督查各区县局的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的清理检查工作不够深入,且流于形式,对加强“四小票”的管理未高度重视和采取有效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对废旧物资行业的专项清理检查的工作力度,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利用废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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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市局确定的专项纳税评估的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