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函[2003]3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4
实施时间: 2003-7-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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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函[2003]8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推行工作务必在2003年8月1日之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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