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旧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代开旧机动车发票的批复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4]39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3
实施时间: 2004-6-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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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岸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旧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申请代开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的请示》(南岸国税发[2004]109号)收悉。鉴于旧机动车交易的实际情况,为了方便交易者索取发票,同意委托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代征税款,代开“旧机动车发票”。希望你们按照代开发票的规定,加强检查,严格管理,确保发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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