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2004年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4]36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8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3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379号)的规定,经对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家庭连锁有限公司、重庆百货集团重客隆超市连锁分公司、重庆商社建材连锁有限公司、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2003年度的会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进行测算,确定了增值税的预征率。现将上述6户企业2004年度的预征率通知如下: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预征率为1%、重庆大家庭连锁有限公司预征率为1%、重庆百货集团重客隆超市连锁分公司预征率为1.5%,重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