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4]33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21
实施时间: 2004-5-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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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5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对纳税异常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型商贸企业的全面检查。凡是没有经营活动的空壳公司,要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检查,要查清该企业开出和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来龙去脉,对涉嫌虚开的要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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