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4]9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9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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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全市实际,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坚决落实涉农优惠政策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负责行政服务大厅、办税服务厅(室)、各类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宣传落实工作;各地财政局负责乡、村、农户的宣传落实工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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