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专项清理核查工作的通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4]24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14
实施时间: 2004-4-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2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7号)的要求,我市及时开展了对商贸(科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专项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评估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着以虚假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且金额、税额较大。为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四种抵扣凭证”特别是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加强对海关完税凭证的抵......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