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2]3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2-22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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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票证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税收票证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税收票证管理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关于税收票证管理
  部门各级国家税务局税收会计主管部门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计划财务处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二、关于税收票证种类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现行使用的税收票证种类有:税收通用缴款书、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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