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个人房屋租赁地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3]11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8
实施时间: 2003-5-28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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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增加地方税收入。区局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个人房屋租赁地方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对个人房屋租赁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建立纳税档案,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征管。对贯彻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个人房屋租赁地方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增加地方税收入。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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